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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名被欠薪职工拿到调解协议书后,却发现企业账户无钱可付

厦门工会帮助寻找线索追回部分可执行款

目前企业已向职工支付100万元欠薪;职工们表示相信法院和工会一定会替他们讨回公道

2017年12月26日08:57  来源:《工人日报》

“没有工会帮忙,我们不可能这么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12月8日,在福建厦门务工的林庆凤对帮助她和工友讨薪的工会工作人员连声道谢。当天,在厦门市湖里区法院执行局工资兑付现场,她和180名工友领到了被拖欠的100万元工资。让林庆凤和工友没想到的是,案件从劳动仲裁立案到拿到第一笔欠薪,只过了14天。

11月24日,湖里区劳动仲裁委接到181名职工的集体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费用等款项。据了解,这181名职工来自厦门某服装公司,该公司即将倒闭,但尚未支付181名职工的工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费用。

湖里区劳动仲裁委当即启动调解程序,最终职工和企业方达成协议:企业应支付181名职工工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费用等共计700多万元。

职工们拿到调解协议书后,很快发现该企业账户几乎没有可执行款项,协议几乎无法执行。负责调解此案的仲裁员曾焕生是湖里区总工会专干,他立即把新情况向区总工会报告,同时对职工代表表示,工会一定会帮他们讨回欠薪,维权到底。

随后,湖里区总工会多次与法院、地税、人社等单位磋商,争取案件尽快执行。区总工会干部还陪同职工代表,与湖里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一起,向公司代表询问查找可执行款项的线索。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公司代表最终回应,还有一笔业务货款尚未到账。

得知这一线索后,湖里区总和法院马上督促公司代表催缴货款。12月8日,湖里区法院执行局将前期执行到的100万元款项支付给职工,同时还有13.7万元也划转至国库代缴社保费用。

记者获悉,本次提前执行款项是150万元,已向职工发放100万元,第二次向职工发放欠薪日期定在12月底。目前,尚有500多万元的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没有执行到位,但是,工会的及时介入和多部门的联合行动,让职工们心里有了底,在兑付现场,职工们表示将耐心等待,相信法院和工会一定会替他们讨回公道。

湖里法院执行局局长宋晋勇认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职工维权难点在执行环节,因为企业主可能在案件发生之前就转移财产,或一走了之,或已负债累累,导致协议、裁定或判决无法执行。“此案能有现在的结果,得益于工会积极寻找案件线索和全程帮助。”(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李剑婷)

(责编:闫妍、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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