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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首次返乡创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可享补贴

2018年01月22日08:17  来源:《工人日报》

在国新办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一次性的创业补贴试点政策拓展到首次创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

近年来,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创业主体有明显的增加,创业范围不仅仅是农业,还覆盖了二三产业。张义珍表示,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日益凸显,“我们调查了解到,平均每名返乡创业者大概能带动4人左右新增就业。人社部对2000个村进行监测,看到2017年第四季度返乡农民工中,有10.9%的人员选择了创业。”

张义珍介绍,《意见》将一次性的创业补贴试点政策拓展到首次创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允许地方对回迁或者购置生产设备的创业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将现有的“政府+银行+保险”的创新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将服务返乡下乡创业纳入到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内容。

张义珍表示,将针对培训、服务和人才支撑不足,提出五项行动(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返乡下乡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返乡下乡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育才强企计划和引才回乡工程);针对创业者缺信用、缺担保等问题,建立两项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乡村、信用园区推荐免担保机制)。(记者李丹青)

(责编: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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