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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援助律师 促成双方和解

重庆工会成功为12名职工讨说法

目前,当事职工已拿到补偿金,并申领了失业保险

2018年01月25日08:09  来源:《工人日报》

“多亏两位工会法援律师的鼎力相助,我们已经拿到了补偿金。”近日,陈以良等几位当事人来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总工会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据了解,在沙坪坝区总工会的及时介入下,陈以良等12名职工与重庆大川门业公司的劳动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据介绍,陈以良等人此前在该公司从事安装工作,2017年2月,该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单方面口头通知与12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让我们不用再来上班,还拖欠了两个月工资,也没给任何补偿。”12名职工在与公司交涉未果后,来到沙坪坝区总工会寻求帮助。区总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指定与工会签约的两名律师为陈以良等人提供法律援助。

随后,法援律师来到当事企业,联系相关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了解情况,却因各种原因遭到拒绝。

几经周折,两位律师摸清了事实,并发现除了陈以良等人反映的情况外,当事企业还存在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行为。

据律师介绍,由于这12名职工情况不一,再加上当事企业并非每月定时发放工资,仅能依据工资卡银行流水记录,最后一次发放向前推算出12次工资发放记录从而得出平均工资。另外,多名劳动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当事企业工作,其劳动关系建立于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则经济补偿金应以2008年为节点分段计算。

此外,按照《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或者单位因欠缴失业保险费在限期一年内仍未缴清欠费,造成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应比照失业人员工作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120%予以赔偿。

不过,考虑到当事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执行回款难度较大,职工权益无法及时得到保障的实际情况,律师向陈以良等人解释告知了诉讼、举证等相关法律程序,在征求职工本人意见并得到同意的前提下,对这12个劳动纠纷案件确定了“诉讼先行,调解为佳”的办案思路。

2017年6月12日,在沙坪坝区法院组织下,陈以良等人与公司达成庭前和解,分别获得了5000元、3000元不等的经济补偿。最后,在该公司配合下,陈以良等人也申领到5.3万元失业保险金。前不久,陈以良等人特意到工会表达谢意。

沙坪坝区总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区工会通过购买法律服务,与律师签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等途径,2017年共为30多名职工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记者李国 通讯员赵杰昌 王玥丁)

(责编: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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