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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埔街道工会普法宣传效果好

广州:女职工以后遇到特殊情况不再自动离职

2018年01月26日09:19  来源:《工人日报》

“以后有谁再遇到怀孕、流产或者更年期等不适合原岗位的情况时,再也不会选择自动离职了,而是向单位请求减轻工作强度或调换岗位。”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总工会日前开展的“关爱女职工法律知识讲座暨法律咨询活动”现场,一位女职工听完讲座后对工会工作人员说。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但多数女职工包括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新规了解并不多。为此,江埔街道总工会组织开展法律讲座活动,请律师围绕新规向女职工重点讲解新增的保护女职工条款,包括经期工间可以休息、保胎视为病假、难产增加产假30天、产假工资标准明确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新增更年期综合征可减轻工作量或调换更合适的岗位等。

江埔街道总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街道私营企业多,职工中农民工数量过半,不少人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了解不多,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对此,江埔街道总工会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行政反映、加强监督检查并协助企业整改等措施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此外,该街道总工会还通过宣传栏、宣传册、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同时,主动联系医院、妇保站等机构,为女职工检查身体提供方便。(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伍萍 通讯员王燕玲)

(责编: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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