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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建言“艰苦岗位津贴免征个税”山西落地

两会聚焦:一线代表持续关注职工“钱袋子”

2018年03月06日09:26  来源:工人日报

“从今年起,我们公司的煤矿井下职工‘入坑费’、夜班费列入个税减免范围,平均每位井下职工每年可增加约1400元收入。”4日,山西焦煤西山煤电杜儿坪煤矿掘进一队副队长董林代表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从2014年起,他连续4年在全国两会上呼吁“煤矿井下工人艰苦岗位津贴免征个税”,“如今在山西省终于落实了,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据了解,2017年11月,山西省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规定,对艰苦生产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给井下作业职工的艰苦岗位津贴,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随后,山西焦煤西山煤电下发《关于对集团煤炭生产企业艰苦岗位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明确:煤矿一线等人员领取的井下津贴、夜班津贴,每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董林等多位代表曾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力”建议免征煤矿井下职工艰苦岗位津贴个税,“毕竟随着个税的扣除,津贴无形中就打了折扣,让一线艰苦职工充分受益的目的没有完全达到。只有更多惠及低收入群体,合理调节社会收入,个人所得税才能有效实现设置初衷,促进社会公平。”

许多像董林这样的一线代表建言,通过完善分配等制度,把更多的发展成果装进老百姓的口袋,提升他们的获得感。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氮肥厂质计部副部长丁宏锁代表就依旧在为“提高化工行业有毒有害岗位的津贴”呼吁。据了解,该行业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相应岗位有发放津贴的规定,但这个津贴的标准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按照当时的标准,这些岗位的职工每人每天有1元~2元的津贴。2016年,人社部、财政部曾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通知》,按照危害等级将林业有毒有害岗位的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350元和260元。

“同样是有毒有害岗位,化工行业职工的津贴每月只有几十元,应该适当提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丁宏锁代表再次提出建议。

修订税收等分配制度,是近些年的热门议题。其中,2011年我国个税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后,再未调整,尽管有很多代表委员提出修订个税的建议、提案,但至今未作出任何实质性的调整。

山东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火花科研小组长王钦峰代表今年带来了“关于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建议”,“修订个税起征点,可以根据地区收入的不同,由现在3500元提高为5000元~8000元;制定个税起征点定期调整评价机制;免除农民工的个税,减免家庭生活负担较重人员的个税……”

“随着个人工资收入连年提高,个人承担的个税也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这会给企业基层职工的生活质量造成影响。”王钦峰代表认为,“调整完善个税制度,是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

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多个领域。“以养老为例,目前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健全,作为第二支柱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即企业年金发展相对滞后,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指出,现实中,一些中小企业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较低,93%以上的企业职工并未享受到这项补充保险。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胡晓义3月3日称,希望企业年金推行强制原则,范围可锁定为单位的从业者,不用区分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位,以及是否是大企业或小企业。就强度而言,可以采取强制或半强制型。

“企业年金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后收入水平,我们肯定欢迎。”丁宏锁代表认为,“我们一线工人的工资收入并不高,如果降低职工在企业年金中的缴纳比例,将在职工的现有待遇和退休收入上带来‘稳稳的幸福’。”(记者 陈俊宇 兰海燕 卢 越)

(责编: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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