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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代表委员:推动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

2018年03月09日10:25  来源:《工人日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但政策激励的对象主要是专业科技人员,技术工人还无法享受有关政策待遇。”中国第一汽车股份公司红旗分公司制造技术科维修班长齐嵩宇代表陷入思考,“对于技术工人,在这方面是不是应该有所探索呢?”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就《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此后不久,齐嵩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邀请到北京参加相关座谈会,他的参会身份是2011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获得者。

“座谈会上谈到职工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研发团队与企业的比例分别是70%与30%。”齐嵩宇代表回忆道,“当天没有企业方在场,我们是一边一致同意,一边担心企业会反对。”

齐嵩宇代表的担心有其道理,“技术工人的创新发明大多属于职务发明,所有权属于企业方,送审稿规定的内容会过多介入企业的内部事务。”其后有关部门的调研显示,超过50%的企业认为,制定条例完全没有必要。另有接近20%的企业认为,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职务发明有关的规定是可以的,但并不认同送审稿中所规定的内容。

《职务发明条例》能否出台尚无下文。齐嵩宇代表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产品,只在集团内部使用,未能推向市场,“我的获奖发明属于实用性研发,是现成的装置,直接批量生产就可以。”

这一发明装置全称为“电阻点焊工艺质量自动监控技术”。齐嵩宇代表介绍,“在汽车生产线上,对安全有着至关重要作用的焊接环节中,有一个世界性难题长期没有解决,那就是如何发现漏焊及开焊的质量缺陷并及时补救。这项发明能对轿车白车身点焊焊点质量做到100%即时检验,真正实现轿车点焊质量‘零缺陷’,成本不过几千元。相比国外同类技术的二三十万元产品而言,既实用又节约成本。”

获奖后,宇通客车等公司向齐嵩宇表达希望使用该装置的意向。齐嵩宇向集团负责专利的工作人员做过咨询,“由于是职务发明专利,企业方有自己的考虑。再者,集团的经营范围没有涵盖这类装备销售。”

“既然成果转化可以是利益共享,那也应该是风险共担。如果有投入而没有产出,这个损失该如何分担呢?”山东豪迈股份有限公司电火花科研小组组长王钦峰代表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他介绍,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做法是对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给予一次性奖励。

关于这个问题,上海做出了探索。今年上海两会上,上海市总工会提交了“关于推动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若干建议”提案。

“目前,创新成果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在企业层面还没有很好地落地实施。”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液压泵厂总工艺师、数控工段长李斌代表是上海市总工会的兼职副主席,他告诉记者,“经过调研发现,制约因素主要有三方面,企业行政对于职工岗位创新存在认识偏差,认为这是职务发明,给予奖励就可以了;企业缺乏推进动力,增加成本、减少利润是最大考量;缺少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

李斌代表说,根据上海市总的建议,下一步应该加大宣传和引导,提高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认识;抓紧梳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建立相关配套政策,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政府相关部门整合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和职工创新等方面专家资源,组成指导服务中心;筹建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为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提供客观公正的效益评估。

“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需要统筹考虑,既要让企业能接受,也要让技术工人得实惠。”李斌代表建议。(记者 陈俊宇 兰海燕 周有强)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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