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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奖励办法

江苏扬州:首位任职30余年的“老工会”获奖励

2018年03月30日11:04  来源:工人日报

近日,从事工会工作超过34年的扬州泰康果品冷库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吴金贤,被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授予工会工作特别贡献荣誉纪念章,并获得一万元荣誉金,成为该市首位任职30年以上获奖的基层工会主席。

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调动基层工会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为扬州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扬州市总工会制定了《市直基层工会主席荣誉纪念章、颁发荣誉金实施办法》,奖励为扬州工运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基层工会主席,在其离任或退休时授予荣誉纪念章、颁发荣誉金。荣誉金标准为2000元~1万元不等。

据介绍,荣誉纪念章颁发对象分为三种:一是任职时间满10年~20年以内的,授予工会工作重大贡献荣誉纪念章,并颁发荣誉证书;二是任职时间满20年~30年以内的,授予工会工作突出贡献荣誉纪念章,并颁发荣誉证书;三是任职时间满30年以上的,授予工会工作特别贡献荣誉纪念章,并颁发荣誉证书。凡在扬州市范围内、所在基层工会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符合规定条件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均可申报。申报条件包括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并依法上缴工会经费,任期内至少被上级工会表彰一次优秀工会工作者,基层工会为合格以上职工之家等6条。

据了解,吴金贤任职单位工会副主席12年,工会主席22年,合计34年,先后被扬州市财贸产业工会评为工会先进个人,省财贸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所在单位工会被评为全国财贸系统先进工会集体。任职期间,面对单位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吴金贤积极推行职工民主管理,妥善化解矛盾,维护了职工权益,得到当地主管部门肯定,其先进工作经验在扬州供销社系统推广。(记者王伟 通讯员范华)

(责编:张文卓(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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