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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总搭建“工会+高校”维权互动新平台

3天,工会帮工亡者家属讨回55万元赔偿金

还将与法院、仲裁建立诉裁调对接工作室,
与异地工会建立城际维权合作机制

2018年04月02日10:34  来源:工人日报

3月18日,在工作中坠亡的四川泸州籍务工人员刘某的家属,拿到了55万元的赔偿金,在广东省汕头市工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坐上了返回四川的列车。从汕头市总工会接到泸州市总工会协商处理工亡赔付案件的电话,到妥善解决此事,只用了3天时间。

3月16日,汕头市总工会接到泸州市总工会商请协助处理一宗工亡赔付案件的电话。

原来,3月10日,泸州人刘某在汕头市一家企业工作过程中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两个女儿接到消息后,于3月15日赶赴汕头处理工亡赔偿事宜。然而,刘某女儿多次与当事企业代表协商,对方只同意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刘某女儿转向家乡的泸州市总申请法律援助。泸州市总因无法跨地域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于是致电请求汕头市总协助处理该案。

由于刘某女儿对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和流程了解甚少,不清楚法定的工亡赔付金额,而当事企业也不知道该赔付多少,认为20万元已足够,而刘某女儿认为赔付金额应不止20万元。

“工亡赔付标准在法律层面是明确的,此案可用调解而非诉讼途径解决。”汕头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如是认为。随后市总马上委托合作单位——汕头大学法学院,为工亡职工家属提供法律咨询。

3月16日,汕头市总跟工亡职工家属联系确认后,联合潮阳区总、人社部门、派出所等,帮助其与当事企业协调。最终,经过多部门合力协调,3月17日,企业、家属双方均同意工亡赔偿金从20万元增至55万元,并在当地派出所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

“家属对此案的处理十分满意,对工会给予她们的帮助十分感激,称赞你们是职工群众的贴心人……”3月22日,汕头市总工会收到一封来自泸州市总工会的感谢信。

该案件快调快结是“工会+高校”共建实习基地有益探索的体现。为提高工会化解劳动纠纷和处置日常信访工作的效率,汕头市总探索建立“工会+”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今年2月启动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项目。实习生负责职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信访接待、调研等工作,并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通过“工会+高校”,工会可解决职工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与工会法律人才相对不足的矛盾,大学生也可以锻炼实践能力。

今年上半年,汕头市总还力争与法院、仲裁建立诉裁调对接工作室,与异地工会建立城际维权合作机制,搭建“工会+”横向协作、资源整合、相互支持的维权互动新平台,力促劳动争议案件快调快结。(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王晓南)

(责编:张文卓(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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