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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会发布经费使用办法

福利用钱不能“任性花” 8个“禁区”不要踩

2018年05月08日08:33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总工会获悉,该市总最新制定出台了《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使基层工会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工会经费的规范管理。

在节日、生日、去世、退休慰问等各项福利进行升级的同时,《实施办法》对福利使用标准进行了具体细化。如,职工生日慰问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工会会员结婚、生育头胎时,基层工会可以进行实物慰问,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生育二胎的,标准不超过1000元;大病慰问每人每次不超2000元,退休离岗慰问最高1000元等。

同时,《实施办法》明确福利用钱不能“任性花”,8个“禁区”千万不要踩。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购买发放购物卡、代金券等;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记者钱培坚)

(责编:张文卓(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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