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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两年,被拖欠361万元,在多方协调下,企业作出还款承诺,然而——

还款承诺书被弄丢 26名农民工讨薪无门

2018年07月05日08:31  来源:工人日报

因办案人员弄丢了工人们被拖欠工资的唯一证据,内蒙古赤峰市26名农民工陷入了讨薪无门的境地。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361万元

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赤峰市巴林右旗董淑霞和丈夫张树等26名农民工借用山西少华建筑有限公司的资质,到位于赤峰市松山区老府镇的程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源矿业)挖矿。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程源矿业共拖欠这些农民工361万元工资。2013年12月,正在井下进行挖掘作业的农民工突然得知,程源矿业被它的母公司山东阿掖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掖山集团)以1.4亿元贷款抵押给了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阿掖山集团得到贷款后,没有将部分贷款用于支付他们被拖欠的工资。

农民工们找到程源矿业,但程源矿业以公司已经被抵押没有资金为由,一直拖欠他们的工资。直到2014年12月,农民工们看到工资实在难以要回,继续干下去也没有报酬,就在程源矿业的矿井下停了工。

董淑霞说:“从2015年1月开始,农民工们先后到老府镇政府、派出所和松山区信访局寻求帮助。2015年5月,赤峰市劳动监察支队受理了此案,但是程源矿业就是不予配合,我们的工资还是没有要回来。”

签下还款承诺书却不履行承诺

2016年1月27日,程源矿业的法人代表张宗文和阿掖山集团的委托代理人孙家胜被赤峰市劳动监察支队“请”到办公室,当着全体农民工的面,签下了一张还款承诺书,承认阿掖山集团对子公司程源矿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有偿还责任,同时书面承诺了具体的还款时间和金额,并且加盖了阿掖山集团和程源矿业的公章,还分两次支付了30万元工资。2016年春节是26名农民工几年来过得最开心的一个春节,因为他们终于拿到了一点可以过年的钱。

春节过后,阿掖山集团和程源矿业并没有继续履行还款承诺,这让农民工们再次陷入了困境。2016年3月,赤峰市劳动监察支队将案件移交给松山区公安分局,时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的吕洪波负责侦办案件。2016年12月7日,在经过9个多月的侦办之后,松山区公安分局以主体不对为由,将案卷退还给了赤峰市劳动监察支队。但是,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就在退还案卷的当天,等候在赤峰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农民工们突然发现,本来准备拿去复印的还款承诺书竟然“失踪”了。

这是唯一能证明阿掖山集团有偿还义务的证据,它的丢失让农民工欲哭无泪。

承诺书丢失一事获立案调查

董淑霞说:“2017年,阿掖山集团破产倒闭了。今年春节前夕,当地法院的破产清算组给我打电话,问我有什么材料能证明阿掖山集团拖欠我们工资,如果有,清欠组就优先偿还,可是我们最有利的证据却被弄丢了。”

赤峰市劳动监察支队曾经分管董淑霞等26名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副支队长李德志告诉记者:“那份还款承诺书是存在的,就在我办公室对面的小会议室里写的,里面承诺具体的还款时间和金额。案卷从松山区公安局取回来的时候,就发现还款承诺书不见了。”

当时接收案卷的赤峰市劳动监察支队武林文大队长则表示:“我和负责办案的松山区公安分局吕洪波联系,他说没见过还款承诺书,也不再多解释,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而吕洪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劳动监察大队移交来什么,我就原封不动地给他们往回移交什么,没有的东西,我也找不见。”

董淑霞无奈地对记者说:“还款承诺书是真实存在的,公安局和劳动监察部门都说不是自己弄丢的,那阿掖山集团拖欠我们26名农民工的331万元还能要回来吗?”

记者从赤峰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获悉,对于赤峰市劳动监察支队、松山区公安分局在办案过程中丢失农民工的还款承诺书一事已经立案调查。(通讯员汤军 记者李玉波)

(责编:孙爽、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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