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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多轮滚动”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上海闵行区推进非公企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

力争实现职代会制度动态建制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动态建制率达到95%以上,工资集体协商动态建制率达到85%以上的工作目标

2018年08月22日08:21  来源:《工人日报》

日前,上海闵行区总工会下发《关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劳动关系协调“多轮滚动”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实现职代会制度动态建制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动态建制率达到95%以上,工资集体协商动态建制率达到85%以上的工作目标。同时,对建会企业在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方面,推进60%以上企业基本达标、30%以上进入达标阶段、10%以上达到示范阶段,力求形成有标准、有目标、有质量、有考核、有激励的工作格局。

闵行区是上海工业重镇,企业数量仅次于浦东新区。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大量企业“关、停、并、转、迁”,使该区的劳动争议进入爆发期。对此,闵行工会全力推进集体协商、民主管理、法律援助、法律监督“四位一体”维权机制建设,拓宽共同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四方联动”工作格局,夯实区、街镇、居(村)、企业“四级网络”架构。截至上半年,基层调解案件数与仲裁收案比约为6:4,原“倒金字塔”格局已得到有效改观。

此次下发的《实施意见》就是在健全完善源头参与、维权维稳两大机制的同时,进一步推动非公企业民主协商机制建设,从根源上消除引发劳动争议的诱因。

《实施意见》在围绕建立党政主导的职工维权格局,立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动街镇层面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同时,从该区非公企业实际出发,将集体协商和职代会两项制度的提质增效作为工作重点,制订《闵行区非公企业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制度实施分为起步、基本达标、达标、示范4个阶段,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同时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各街镇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分类定级、升阶动态管理。

同时,《实施意见》还制订《闵行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的基本任务、运行规则、职权内容以及具体工作标准,推动全区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职代会规范化建设。

对能以行业归类的企业,《实施意见》明确,不论是否单独建会,优先以行业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标准予以规范;对无法以行业归类且不具备内部建立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的企业,优先以区域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予以覆盖。(记者钱培坚)

(责编:皮博、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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