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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总“强基层”增编比例最高达到20%

2018年08月24日08:34  来源:《工人日报》

今年以来,四川乐山市11个县(市、区)总工会改革方案相继出台,将“可按现有编制10%~20%的比例增加县(市、区)总工会机关工作力量”的要求纳入改革方案,深化了工会改革工作。

乐山市总为解决各县(市、区)总工会人员编制较少、工作压力较大等问题,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就充实县(市、区)总工会工作力量、兼职工会主席配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最终提出了“可按现有编制10%~20%的比例增加县(市、区)总工会机关工作力量”的建议。2017年9月,乐山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乐山市总工会改革方案》。目前,乐山各县(市、区)增编效果明显,部分基层工会通过拓宽用人渠道解决了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记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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