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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总联合多部门强化集体合同履约检查

@企业:签约不履约将被罚 @职工:权益受侵害工会帮

2018年09月25日08:38  来源:《工人日报》

“今后再也不敢拖欠工人工资了。”日前,在收到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开出的不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处罚通知单后,该县一家巢丝制造企业的负责人说。

原来,鹿寨县人大在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中发现,这家巢丝制造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职工工资。接到人大代表的反映后,该县总工会立即将此情况转告该县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向该企业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如不按期改正,将依法处以重罚且不得在来年的招聘会上入园招聘职工。该企业随即向34名职工支付了所欠工资和相应的补偿金。

针对该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重签约,轻履约”现象,鹿寨县总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促进三方机制的实体化运作,强化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该县总要求各级工会定期在职工中对集体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和测评,同时与企业行政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向职代会报告,使集体合同真正成为约束劳动关系双方的文件。

同时,该县总与县人社局联合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作为检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同时对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进行宣传和督促,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对协商代表有不公正待遇的行为,进行处罚。县总还与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同督查,共享信息,做到合力推进,齐抓共管;联合县人大、县政协不定期地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和视察。

近1年来,鹿寨县各级工会完成对集体合同定期检查120多次,与人社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两次,劳动关系三方共享信息12条,县人大、县政协专项执法检查和视察各一次,处罚企业3家,法律援助困难职工150多人次,为职工讨回欠薪350多万元。(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潘树旺)

(责编:皮博、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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