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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6名员工被单位变相调岗后又遭解雇

工会施援手终获赔偿

2018年10月16日09:20  来源:《工人日报》

“省总工会的法律援助让我们拿回了应有的报酬。”两年半前,李昌娅和6位同事被所在单位变相调岗后又遭解雇,在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下,李昌娅等向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17年2月10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职工与企业达成和解,李昌娅等拿到原单位违法解雇赔偿金共计82968.19元。

日前,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开展的“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十大优秀案例”评选中,这个案例被评为成功案例第一名。

“一些用人单位会‘玩花招’逼迫员工辞职,以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被形象地描述为变相裁员。”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崇敏表示,变相裁员的本质是违法的,但近年来这在一些地方却成了一些企业惯用的“开人”手段,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海南省总这起成功维权案例对有关部门日后处理该类事件提供了借鉴。

事情还得从两年多前说起。

2015年12月上旬,海南一生物制药公司(以下称制药公司)以经营效益不好为由,单方要求李昌娅等6名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李昌娅等6人不同意。2015年12月21日,制药公司单方对李昌娅等6人进行调岗降薪,并要求必须于2015年12月24日前上岗,逾期则视为旷工,旷工达3日及以上将视为自动离职。2015年12月30日,制药公司以李昌娅等6人不服从岗位调整,逾期上岗为由,单方面与李昌娅等6名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们是2011年3月入职的,一直在制造部上班,2015年公司让我们主动辞职不成后,突然把我们工作岗位调整为保洁员、门卫、食堂杂工、物料协助管理员等,同时薪水也降了不少。”李昌娅说。

无奈之下,2016年1月3日,李昌娅等人向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经了解案情并核实,2016年1月6日,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正式受理李昌娅等人的援助申请。

“制药公司单方对李昌娅等调岗调薪并解除劳动合同均属于违法。”案件承办律师陈传松对案件进行分析后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甚至以劳动者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等为由辞退,属于违法行为。

2016年1月28日,李昌娅等6人向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

2016年5月23日,海南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制药公司向李昌娅等6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共计133259.6元。

制药公司不服裁决并分别向海口市中级法院和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有关裁决。2016年6月,两家法院分别驳回制药公司的诉讼请求。制药公司不服,先是提起上诉,后又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主动提出调解,2017年2月10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至此,历时1年多,在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的全程法律援助下,这起劳动争议最终得以圆满解决。(记者 吴雪君)

(责编:王楠、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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