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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劳动规章中不合法条款明确说“不”

镇江发布劳动规章制度“负面清单”

今年在百家企业开展试点,2020年覆盖1万家企业

2018年10月31日08:22  来源:《工人日报》

10月25日,江苏省镇江市总工会、镇江市人社局共同发布《劳动规章制度“负面清单”(试行)》,对企业劳动规章中的不合法条款明确说“不”。

记者了解到,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明确企业和职工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总称,是企业内部的“准法律”,也是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这份“负面清单”是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而成。之所以称之为“负面”,是因为清单罗列出了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中应禁止出现的内容,清晰明了,易于操作。其中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管理、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休息休假、职工培训、劳动合同管理等9章共56条。这些都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都会遇到的重点。“负面清单”明确提示各企业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不得触碰法律红线,在这个前提下,用人单位即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灵活制定相关条款。这样,确保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为确保“负面清单”得到落实,镇江市总和人社局两单位共同发文,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为期3年的“百千万”活动,即:2018年在全市100家企业中开展试点,2019年在1000家企业中推行,2020年覆盖1万家企业,最终实现全市所有企业达到劳动规章“负面清单”要求的工作目标。

同时,工会和人社两家单位还为企业提供免费的“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效力评估服务”,企业可以自愿提供自家草拟的劳动规章制度,由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分别对其条款合法性和履行民主程序情况进行评估,便于企业及时修改调整。

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徐勇认为,“负面清单”能有效指导用人单位吸取其他企业由于规章制度不合法产生问题的教训,顺应职工的期盼,贴合企业的实际,少走弯路,节约时间、精力和诚信方面的成本,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从而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这个活动实质上是对企业民主管理环境中存在的‘灰尘和雾霾’进行的一次大扫除,对隐藏在企业规章制度边边角角里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内容进行的检查、修改和完善行动。”(记者王伟 通讯员范翊)

(责编:王楠、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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