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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7部门联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强化政策引导、项目支撑、结对帮扶、社会保障的叠加效应和整体合力

2018年11月12日08:19  来源:《工人日报》

近日,福建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注重源头解困、动态脱困、应急救助、常态帮扶相结合,不断强化政策引导、项目支撑、结对帮扶、社会保障的叠加效应和整体合力,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通知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深入摸底排查,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全面了解城镇困难职工的真实状况,深入分析致困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找准解困脱困措施,为因户施策、分类帮扶打好基础。

通知提出,针对困难职工的情况分类施策,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充分运用政府主导的就业创业扶持、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等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实现就业创业;依托医疗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降低城镇困难职工医药费用和大病费用实际支出水平;依托助学体系形成多方联动助学的协作机制,为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提供全程帮扶;依托社会保险,重点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或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实现制度保障;依托兜底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向城镇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机制。支持各级工会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深化城镇困难职工救助、送温暖等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对接城镇困难职工帮扶需求,汇聚各方资源为城镇困难职工提供救助和帮扶。

据福建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彩珍介绍,按照目标,到2020年,福建省在档城镇困难职工中,经过精准帮扶,能脱困的全部实现脱困;难以脱困的,各级政府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体系,各级工会提供常态化帮扶,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进而实现解困。(记者吴铎思)

(责编:王楠、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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