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工会新闻>>各地工会及产业工会

惠州市直单位困难职工可向工会申请帮扶

2018年11月14日09:42  来源:南方日报

13日,记者从惠州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因各种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惠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近期会在市直单位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帮扶资金帮扶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帮扶对象是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范围内,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含)。

根据规定,申请帮扶需要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之一且加入工会组织。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填写《惠州市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并提供近期的有关致困证明材料。基层工会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会对拟定帮扶申报对象进行公示,然后统一向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报,对符合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条件的,将拟定具体帮扶方案,待审批通过后,帮扶资金以实名制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汇入申请人账户。发放的帮扶资金集中用于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和医疗救助3个项目。其中,生活救助项目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按照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确定发放标准(不低于2017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发放标准)。子女助学项目方面,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子女每生每年按10个月当地低保标准发放资金。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子女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其生活支出状况确定发放标准。医疗救助项目则是按照不超过经各种医疗保障支付后,家庭难以承担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确定发放标准。(记者林文通)

(责编:王楠、闫妍)

全总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