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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愿谈”“不善谈”到“愿意谈”“主动谈”,南通工会引导企业追求高质量协商——

让职工都有个好“薪情”

2018年12月11日08:26  来源:《工人日报》

“今年我们又加薪了,而且加薪幅度超过了9%。”拿到11月的工资条,入职不到一年的江苏省南通双弘纺织公司四川籍职工周超很开心。双弘公司工会主席王瑞根介绍说,这主要得益于南通市总工会不断推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创新举措。

从“不愿谈”“不善谈”到“愿意谈”“主动谈”。几年来,南通职工的“薪情”一直看好。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葛玉琴说:“要想让工资协商工作提质增效、惠及民生,工会组织必须与党政同频共振,利用资源,创新载体,渐进引导企业追求高质量协商,最终让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

“一函六书”为谈工资“撑腰”

“我们已经按国家规定给职工发了工资,企业还要长期发展,协商工资是对企业不放心、不信任”“企业是我的,职工工资给多给少我说了算,用不着协商,也没必要协商”……时间回到10多年前的南通,像这样认识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在少数。

为此,南通市总于2006年初推出以特别提示函、要约书、回复书、整改建议书、限期改正指令书、工资审查意见书、履约报告书为主要内容的“一函六书”制度,并先行在60多家市直企业试点。

其中,“一函”针对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而设计,具有友善劝导功能;“六书”根据协商推进的难易程度而设计,相互之间具有递进互补特征。

某钢制品公司产销两旺,但员工工资远低于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此,公司工会曾两次向企业行政方提出工资协商要求,均遭拒绝。于是,公司工会将情况向上级工会反映报告。该企业所在的港闸区总工会随即启动相关程序,要求该公司15日内完成整改。区人社部门也联动介入责令其改正。一个星期不到,该公司行政回复同意按期开展工资协商,职工的利益诉求得到保障。

12年来,南通市已对不能正常开展协商的企业下发特别提示函11万份、整改建议书730份、限期整改指令书132份,推动了一批“老大难”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

想要申报先进,先让协商“摘星”

为促进企业持续、规范、高质量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引导和激发职工积极参与、进行监督,南通市总从2014年起在50人以上建会企业中组织开展了“工资协商星级企业”创建活动,同时将工资协商星级企业作为先进申报的前置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南通市总规定,凡未获得由乡镇(街道)命名的工资协商一星级企业,不得参与县级合格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参与县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未获得由县级命名的工资协商二星级企业,不得作为市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的候选单位,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市级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的候选人;未获得由市级命名的工资协商三星级企业,不得作为省级以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模范职工之家等申报。

一家缫丝企业曾于2015年获评县级工资协商二星级企业。在企业公示申报上一级荣誉时,职工反映,申报条件中“足额缴纳养老保险”企业并未如实履责。

在上级工会介入下,公司行政方主动与职工方就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协商,最终达成了按照应发数计缴的共识,公司每月增缴养老保险费近200万元。

小微企业来了协商指导员

近年来,小微企业“小而散”的布局特点带来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盲区”,成为基层工会的普遍“烦恼”。“组织专业队伍做专业的事”,南通市总决定组建协商指导员队伍。

通过选拔和培训,先期在每个乡镇(街道)各配备了1~2名由劳资干部、工会干部组成的集体协商指导员,共114名,负责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协商指导工作。

“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南通市总于2011年成立了由3名集体协商专家和资深企业工会主席组成的集体协商督导组,面向全市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服务和经常性督导活动;2014年在市辖4区通过招聘或选聘方式陆续聘用了11名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督查和指导市区街道及所属企业集体协商工作;2017年又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标识、有办公设施、有经费保障、有规章制度、有台账资料”和“人员到位、职责清晰、功能明确、设施完善、运行规范、活动正常、作用明显”的要求,在9个县(市、区)和小微企业集中地普遍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室。

为保障协商指导员在岗、在行、在状态,该市、县(市、区)工会与协商指导员签订了工作合同,同时还设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工作经费,全额承担协商指导员的工作补贴。5年多来,市总已累计拨付100多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记者 王伟 特约记者 王君东 通讯员 陆卫彬)

(责编:王楠、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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