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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学习问答》

如何理解坚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018年12月12日08:36  来源:《工人日报》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广大劳动群众在从事社会生产的劳动实践中锤炼形成的,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是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具体体现,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内涵,是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勇往直前的强大精神力量。在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广大劳动模范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卓越的劳动创造、忘我的拼搏奉献,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赞歌,为全国各族人民树立了光辉的学习榜样。劳动精神是关于劳动的理念认知和行为实践的集中体现,在理念认知上表现为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在行为实践上表现为劳动者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工匠精神包括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职业理念等多个层次,是一种钻研技能、精益求精、敬业担当的职业精神。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依靠劳动,必须依靠广大劳动者。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在全社会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其他典型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向劳模学习,以劳模为榜样,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作为勇往直前的精神力量,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不断谱写新时代的劳动者之歌。(邹广子)

(责编:王楠、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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