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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2019年01月02日10:13  来源:《工人日报》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2020年后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

《实施意见》提出,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深入实施“春潮行动”,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实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凡进行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工程,企业应对新招用技术岗位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对技术工人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技能提升培训。引导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需求开展实用性培训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

聚焦产业升级,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平台。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积极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进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力争全省建成10所以上走在全国先进行列或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畅通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教师的绿色通道,学校可根据需要和条件,自主招用企业高技能人才。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对掌握高超技能、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技能人才,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对技能水平高、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生产一线技能劳动者,可通过考察能力、实绩和贡献,直接认定职业技能等级。

此外,福建还将探索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具备条件的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可在国家职业标准框架内,结合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和考核方案,独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记者 吴铎思)

(责编:田少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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