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5日08:33 来源:《工人日报》
安徽合肥市日前再次修订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并以合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这份最新确定的办法将职工技术创新研发补助的最高标准从8万元调整到20万元,并明确每两年面向基层一线评选一次职工创新成果,以此激发广大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合肥市鼓励一线职工技术创新并对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评选表彰的做法开始于2010年。此后,合肥市逐步提高职工技术创新补助标准,将最高补助标准从5万元调整到8万元,再提高至今年的20万元。同时,其他等次的职工创新成果补助标准也有相应提高。一等成果由4万元提高到15万元;二等成果由2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等成果由1万元提高到5万元;优秀成果由0.3万元提高到2万元。
据了解,职工创新成果评选面向基层一线职工,突出重点行业和产业,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职工创新成果评选范围包括:设备、工艺改造中的创新成果;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应用中的创新成果;研发新工具、改进操作方法中的创新成果;推进节能、减排中的创新成果;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中的创新成果;其他生产技术领域中的创新成果。
然而,职工创新成果申报的“门槛”却不低。例如,最高标准(特等成果)需具备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成果质量水平高,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市场前景广阔等条件。
高标准评选职工创新成果,给出的奖励自然也很有分量。评选办法明确,被评为职工创新成果的项目,将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研发经费补助。对特等成果、一等成果的项目牵头人,推荐作为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其中特等成果的项目牵头人可作为合肥市劳动模范候选人优先推荐;其他获评项目牵头人由市总工会授予“金牌职工”荣誉称号;对三等成果以上的技术工人,由市级人社部门颁发(或申报)与创新成果相关的高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记者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