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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职工医疗互助再“升级”

大病补助最高可达15万元

2019年01月29日08:51  来源:《工人日报》

近日,福建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省总对职工大病的补助力度。《意见》提出,对原补助标准进行提标、扩档。其中,提标,即提升原有每一档次的补助标准,每一档较原有标准提高50%以上;扩档,即新增两个档次,从八档增加到十档,补助封顶从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环卫工人,每个档级补助标准再上浮30%。

据介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通过职工间的互助互济,在职工发生疾病时,给予一定经济帮助的活动。该活动自2006年起在福建省各地工会开展。2015年,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框架下,福建省总工会建立了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即由省总工会出资,对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住院净自付达一定金额的,再次给予补助,进一步减轻患大病职工的负担。2016年和2018年,福建省总根据大病补助制度的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了政策调整,连续加大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力度。截至去年10月30日,全省累计共有1967万人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筹集资金10.58亿元,补助60.23万人次,补助金额8.81亿元。

《意见》提出,调整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资金下拨方式,提高资金下拨时效,减少审批程序,由原先层层上报到省总工会审批,改为下放给各设区市和省级产业工会审批;坚持随报随审和马上就办的原则,由原来按季上报审批改为随报随审,对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审结并发放。此外,改变补助资金下拨方式,符合条件审批通过的,即由各设区市和省级产业工会从工会经费中垫付补助金,先行支付给职工个人,再与省总结算。

今年,福建省各设区市总工会将陆续推出新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方案。福建省总工会权益部部长聂裔光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加大大病补助力度、提高资金下拨时效,有效缓解职工看病贵的问题,更好地保障职工群众的健康权益。” (记者于灵歌)

(责编:田少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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