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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职工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

2019年03月04日10:26  来源:《工人日报》

“力争到2019年底,市级职工服务中心60%以上、县级职工服务中心30%以上达到规范化标准;到2020年底,市级职工服务中心100%、县级职工服务中心70%以上达到规范化标准;到2021年底,全省县级以上职工服务中心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这是山东省总工会在日前出台的《山东省职工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9年-2021年)》中提出的。

规划提出,在场所建设方面,市级职工服务中心面积一般在300平方米以上,县级职工服务中心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上,乡镇(街道)及大企业职工服务站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服务平台。与此同时,各级职工服务中心可借助“互联网+”等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便捷高效的综合性服务。

在队伍建设方面,职工服务中心采取专(兼)职工作人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方式配备人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发展职工志愿者队伍,确保每个窗口有专人负责。市级职工服务中心一般应配备工作人员6名以上,县级职工服务中心一般应配备工作人员3名以上。

在经费保障方面,各级职工服务中心要开设银行账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并由本级工会财务代管或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要建立职工服务中心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将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列入本级经费预算,通过争取财政支持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保障职工服务中心有效运行。每年以不低于上年度上级工会拨付的财政帮扶资金总额的3%投入帮扶工作经费。

据山东省总相关负责人介绍,省总要求各级工会完善职工服务中心功能设置,通过建立帮扶救助、信访接待、权益维护、就业创业、互助保障、综合服务等六大平台,做亮“四季服务”品牌,力争新发信访事项处结率达100%,通过创新工作载体、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确保年度服务职工数不少于会员总数的60%。(记者丛民 通讯员张艳丽)

 

 

 

 

 

 

 

 

 

(责编:田少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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