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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 关爱职工心理健康 普遍设立劳动法庭......

两会代表委员聚焦广大职工权益保护

2019年03月13日14:42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凝聚共识谱写时代华章,共商国是同绘复兴宏图。2019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凝心聚力,强化使命担当。其中,不少代表委员在大会上吐露心声,聚焦广大职工权益保护。

“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就是保护生产力”

“一个拥有身心健康员工的企业,才是真正充满活力的。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就是保护生产力。”代表委员们呼吁,将保障民众基本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权利,纳入全方位健康保护之中。

“在轨道交通和地上地下综合建设带动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增长迅速。与此同时,给地下空间施工建设者们带来了巨大挑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委员疾呼:关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保障。

关注职业危害的不仅是王美华委员。今年全国两会上,江苏省人民医院院长唐金海代表和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茂华委员不约而同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各级政府应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设立高规格的职业病防治协调议事机构,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各部门职责,借鉴环保督察的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唐金海代表建议,将职业卫生工作继续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考核指标的核心内容。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应提高职业病危害新建项目的准入门槛,同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进行集中攻坚,推动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限期关闭退出。”张茂华委员建议,实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前置审批”制度,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不得批准项目建设。

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与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考核办法;及时掌握职业病危害现状,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和规范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大职业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力度,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代表委员们希望,职业病防治能够引起更多关注,发动全社会共同解决。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既是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现实需要,更是加快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张茂华委员表示,从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治建设,出台《职业病防治法》并制定配套规章,建立能够充分反映职业病防治客观规律、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功能完备的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

“关爱职工心理健康问题刻不容缓”

“我们企业很多项目都在深山老林、荒郊野外,职工工作条件艰苦,业余生活单调,一些职工尤其是年轻职工不适应这种生活,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现在,我们正在项目工地上建设‘幸福之家’,为农民工提供生活便利、娱乐项目、心理帮扶等服务,很受农民工欢迎。”说起职工健康话题,中国铁路工程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长进委员“秀”起了企业实施的一项“员工关爱计划”行动。

职工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受到公众关注。这种关注也投射到了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几位代表委员就此发声,呼吁加大监测和干预力度,从降低职业紧张和生活压力等途径入手,让职工少一些“心事”,以健康的身心状态投入工作中。

对于造成职工心理健康问题的成因,许多代表委员分析认为,除了生活压力,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业紧张”。“‘职业紧张’已经成为现代职业人群最为突出的健康问题之一。”孙承业委员说。

从事健康咨询工作的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发起人刘丽代表注意到,“职业紧张”对人们精神健康有着很大影响。她经常为小区居民和企业职工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一些工作压力较大的职工表现出了更多的咨询求助愿望,而这种愿望源于工作生活中的苦闷无处排解。

刘丽代表和孙承业委员表示,长期处在高度的“职业紧张”中可能产生两个影响,一是导致职工个人心理疾患,另一个是劳动效率降低。

“预防这种局面,企业可以采取多项措施。”孙承业委员说,他和李长进委员都推荐一项措施——员工帮助计划(EAP),核心内容是为员工提供专业心理诊断和建议。这项风行于欧美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的员工福利,近年来也在国内不少企业得到推广。

刘丽代表则发现,一些企业在开展职工心理辅导方面专业力量不足,影响成效。她建议,适应企业和职工对心理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加的实际,应该大力培养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并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加强心理咨询服务工作。企业在对职工开展心理辅导的同时,还应该营造健康、安全、舒适的工作场所,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活动。

“总工会界委员建议普遍设立劳动法庭”

3月12日下午,在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小组会议上,委员们提出,应尽快在法院普遍设立劳动法庭。对此,列席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给出了积极回应:最高法院将认真研究关于普遍设立劳动法庭的建议。

“应该尽快在法院普遍设立劳动法庭。”吕国泉委员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为适应快速便捷地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需要,试点成立劳动法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等,比如在北京、河南、福建厦门、宁夏石嘴山等地。这些试点为设立专门劳动法庭提供了实践准备。”吕国泉委员认为,在人民法院普遍设立劳动法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助于更加高效、公正地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吕国泉委员的建议得到香港工会联合会荣誉会长林淑仪委员的支持。她表示,从香港劳动法庭运行的经验来看,在法院设立劳动法庭有助于劳动争议高效解决。“劳动争议双方不用找律师,可以直接上劳动法庭申诉,而法官因为经常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很有经验,判决案件时既专业又高效。而且,法官还可以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

列席会议的最高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近年来,各地相继成立了一些专业法院或法庭,比如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新型法院”,体现了司法改革的力度。

在会上,总工会界委员还提出,最高法院报告里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只列举了制裁恶意欠薪行为的情况,建议列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相关统计数据,以反映劳动争议问题的真实情况。(编辑整理)

资料来源:工人日报

(责编:田少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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