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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2018年山东省共为7.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13亿元

2019年04月09日10:55  来源:大众日报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彰显社会公平正义,4月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全省2019年第一批共1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涉及劳动者人数最多、涉及金额最大的为中铁北部湾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万象和项目部,拖欠104名劳动者95万余元劳动报酬。

据悉,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对欠薪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全面畅通电话、网络、来访、来信等举报投诉渠道,全力做好欠薪案件的查处工作。2018年,全省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463件,为7.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13亿元。

这1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包括:

青岛中民智慧社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遂林。2018年11月2日,8名劳动者到胶州市人社局投诉青岛中民智慧社区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8名劳动者2018年7月至9月工资共计194790.54元。11月9日,胶州市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胶州市人社局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并加付赔偿金。

青岛捷润液体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从俊。2018年11月15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人社局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青岛捷润液体化工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4名劳动者2018年9-10月份工资共计76046.98元。西海岸新区人社局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西海岸新区人社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5800元,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并加付赔偿金。

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立杰。2018年12月19日,劳动者通过媒体反映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拖欠3名劳动者工资共计8万元。2018年12月20日上午知悉舆情信息后,安丘市人社局联合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展开调查处理,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5时,督促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足额支付了其拖欠的工资。目前此案已结案。

中铁北部湾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晨越。经查,中铁北部湾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万象和项目部拖欠陶某、周某、蒋某、郭某等班组10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952374元。济宁市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拒不支付。2018年11月28日,济宁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嘉祥县颖鑫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超刚。经查,嘉祥县颖鑫制衣有限公司共拖欠73名工人工资共计476365.7元。2019年1月18日,嘉祥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2019年2月1日前补发73名工人工资。该公司未补发。经嘉祥县人社局多次联系、督促张超刚尽快补发工人所欠工资,张超刚一直采取消极态度躲避。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超刚已被批捕。

菏泽中欧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靳成武。经查,菏泽中欧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份工资共计465817.32元。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2019年1月2日,泰安市岱岳区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向菏泽中欧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法定代表人陈新影。经查,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拖欠2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208224元。2018年12月13日,威海市人社局向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逾期未支付工资。2018年12月25日,威海市人社局向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登区彩霞服装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姜彩霞。经调查,文登区彩霞服装加工厂拖欠16名劳动者工资共计213600元。2018年12月6日,威海市文登区人社局向文登区彩霞服装加工厂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18年12月27日,文登区人社局向文登区彩霞服装加工厂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费县红彤彤服装厂,法定代表人郭彤彤。经查,费县红彤彤服装厂拖欠27名职工工资共计105531元。2019年1月31日,费县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在规定时间内费县红彤彤服装厂仍拒不支付。2019年2月12日,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费县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菏泽佳合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华明。经查,菏泽佳合纸业有限公司单位拖欠劳动者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工资报酬共计32万元。2019年1月22日,曹县劳动监察机构向菏泽佳合纸业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2019年2月19日,向菏泽佳合纸业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2月25日,曹县人社局按照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向曹县公安局移交此案件,公安局于2019年3月6日正式立案。(记者 张春晓)

(责编:倪运运、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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