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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事后援助”为“源头参与”,变“开门等援”为“上门助援”

法援跟着农民工走

2019年05月16日09:00  来源:《工人日报》

“今天我真开心,既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又晓得了依法维权的基本知识。”日前,在江苏省阜宁县人社部门组织的今年第三场企业用工招聘会现场,来自新沟镇新东村的青年小史手拿与盐城麦宝卫浴公司签订的用工协议和由阜宁县总工会发放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兴奋地说道。

让法律援助跟着农民工走,是阜宁县总工会根据农民工离田进企人数逐年增多,且文化层次相对偏低、依法维权意识比较淡薄等实际情况探索出的维权新模式。阜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计俊说,这样做打破了传统的维权方式,变“事后援助”为“源头参与”,变“开门等援”为“上门助援”。“而且实行了‘一条龙’服务”,即农民工求职应聘有工会送上法律宣传,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工会协助依法把关,农民工劳动保护有工会依据法律进行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有工会参与专项督查,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有工会提供法律援助。”

阜宁县总工会把企业用工招聘会作为农民工普法的第一讲堂,从源头提升农民工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阜宁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曹洋介绍,县总工会借助年初“春风送岗”大型用工招聘会,结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暨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援志愿者在招聘现场向求职群众发放《职工劳动权益简明手册》《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热情解答求职者的咨询。仅今年的3场招聘会,县总便发放宣传资料1600多份,接待各类咨询280多人。有求职者感慨:“我们事前没想到的工会替我们想到了,等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怎样才能做到为农民工法援常态化,实现“零距离”服务?阜宁县总工会坚持以县本级职工法律服务中心为基地,主动与县相关部门沟通,在县人社局、司法局、法院和各镇区、街道司法所设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在全县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点”,将法援的触角延伸到农民工最需要的地方,构建覆盖全县企业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同时,组建一支135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按“网格化”管理模式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机关、进村(居)、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服务活动。

阜宁县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陈建国介绍,近年来,县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与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克服诸多困难和阻力,通过法律援助,为8名农民工累计挽回经济利益90多万元。(记者王伟 通讯员唐瑭 周永祥)

(责编:田少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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