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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农民工返乡创业可获奖励补助

2019年05月16日08:51  来源:《工人日报》

为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牧区创业创新,青海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实施方案》,对农民工等创业人员领办家庭农(牧)场给予3万元的补助,对初创合作社和企业创业创新项目给予5万元补助。

青海将以区域特色优势资源为依托,支持农民工等返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创办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农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推进全省农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农牧民增收,促进乡村振兴。

据介绍,青海每年支持2个以上农业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00个以上具有发展前景良好创业创新项目的经营主体。力争到2022年,创建高质量的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0个,创建各类创业创新农牧业经营主体500个,培训创业人员300人/次。

青海对满足条件的创业创新人员和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初创企业和合作社、返乡人员创建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牧场、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等创业创新载体、创业创新平台给予奖励补助。对创业人员领办家庭农(牧)场给予3万元的补助;对初创合作社和企业创业创新项目给予5万元补助;对成长性企业及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取得发明专利、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或取得高级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补助10万元。

此外,青海对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入围总决赛项目,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奖项目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创业创新园区和其他服务机构经综合评定后,创业创新园区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创业创新基地和支持创业企业等单位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记者邢生祥)

(责编:田少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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