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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10项改革措施,构建工作新模式

大连市总推进产业工会创新发展

2019年06月10日08:59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顾威 记者刘旭)辽宁省大连市总工会日前推出推进产业(行业)工会创新发展10项措施,从组织体制、管理模式、活动方式等多方面入手,为构建新时期产业工会工作新模式提供系统性保障。

目前,大连有15个产业工会,其中10个为驻会产业工会。各产业工会共有基层工会728家,覆盖绝大多数骨干企业。

10项措施主要有:优化市级产业工会组织形式和代表结构;优化市级产业工会领导机构构成;调整理顺产业工会与市总职能部门的关系;调整理顺产业工会与市直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关系;调整理顺产业工会与地方工会的关系;推动建立区市县级行业工会联合会;加强产业(行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产业(行业)工会工作制度;加大对产业(行业)工会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产业(行业)工会工作组织领导。

记者注意到,10项措施中很多是改革创新之举。比如,规定到2021年底,所有市级产业工会均按照增强广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的要求,过渡为产业工会委员会,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依法依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要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产业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其直属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比例要达到80%以上。

在“优化市级产业工会领导机构构成”中,明确规定将市、区两级行业工会、非本产业直属的新兴产业、有代表性的单位工会负责人作为委员、常委候选人,增设兼职副主席,提高产业工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产业工会全委会委员中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比例达到50%以上,常委会委员中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达到25%以上。

在“加大对产业(行业)工会工作的支持力度”中规定,按照经费保障与事责匹配的原则,鼓励支持产业(行业)工会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科学谋划工作项目并划拨专项经费。支持行业工会建设,市总为市级行业工会提供基本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为所属行业工会联合会提供基本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

(责编:田少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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