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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会实施“3+N”职工服务计划

今年评出200家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工会

2019年06月20日08:18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刘晓青)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总工会了解到,广东工会将全面实施“3+N”职工服务计划,要求各地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既要满足硬件方面的要求,更要在软实力上下功夫。

2018年,广东省累计建成职工服务中心(站、点)5286家。在此基础上,省总提出职工服务工作要强本固基,完善“总工会以上建职工服务中心,镇(街)、村(社区)、工业园区建职工服务站,有条件的企业建职工服务点,没有条件建点的企业要制定职工服务计划”的四级工会服务职工体系,要求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和企业工会都要制定和实施有“3+N”服务种类的职工服务计划。

据了解,“3+N”中的“3”,指必须开展的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和文体健康类的服务种类,“N”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企业职工的需求而开展的职业发展、亲情关爱、节日喜庆、心理咨询、争取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种类的服务项目,通过规定动作搭配自选动作,为职工提供立体化服务。

与此同时,广东工会将开展不少于100家的省级职工服务中心示范点评估工作,每个示范点奖励10万元,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非公企业工会实施职工服务计划,拟选取深圳、珠海、汕头等10个地市作为试点,每个试点地市全年评定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工会20家,每家发放5万元经费补助。此外,开展企业职工社团创投活动,以广州、深圳、佛山、中山和江门5市作为试点,开展职工创投活动,资助有创意、有想法的职工社团和基层工会,激发基层工会活力。

在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工会职工服务工作会议上,推广了东莞市职工服务工作的经验。东莞市总着力打造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品牌,建成各级“先锋号”140多家,将工会的服务项目向“先锋号”聚集,为职工提供一站式、多方位的服务。

(责编:田少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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