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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职工医保医疗总费用超1.2万亿元

2019年07月02日08:29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丹青)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18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去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12140亿元,比上年增长26.9%,人均医疗费用3313元。同时,职工就医时,更趋向于三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费用占比继续上升。

职工医保医疗总费用包含在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费用、门诊大病费用、住院费用以及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支出费用。除此项外,其他职工医保有关费用和待遇等数据均不包含定点零售药店发生费用。

数据显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中,医疗机构发生费用10495亿元,个人账户在药店支出费用1645亿元。医疗机构发生费用中,退休人员医疗费用6256亿元,比上年增长8.9%;在职职工医疗费用42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人均医疗费用3313元,比上年增长5.0%。

《公报》显示,2018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13445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包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职工医保方面,参加职工医保共31681万人。

去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21384亿元,总支出17822亿元,累计结存23440亿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1615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结存7284亿元。

(责编:田少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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