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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批职工法律服务站,建立3项维权机制

烟台工会打造“1+3”联动维权服务模式

杨明清

2019年08月09日08:40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宋洁 张洪军 邱春波)近日, 山东烟台市总工会“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队走进烟台劳务用工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可移动式”职工维权服务。

活动当日,服务队员们将法律条文以生活化的语言讲述出来,让农民工听得进、听得懂,并现场解答了职工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20余个,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维权须知》《劳动合同法》等宣传材料300余份。

“可移动式”职工维权服务是烟台市总维权服务活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烟台市总创新服务模式,坚持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探索打造“1+3”联动维权服务模式。

“1”就是建立一批市级职工法律服务站。去年,烟台市总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命名“烟台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并在三和德通等10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站。运行1年来,法律服务站不断创新职工维权服务新方式,并应邀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把脉”,深受企业和职工欢迎。

“3”就是建立联合调解、劳动仲裁、法律援助3项机制。联合调解机制。去年底,烟台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劳动仲裁机制。市劳动仲裁专门在市总设立派驻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旨在提高工会依法维权、公正维权的权威性;法律援助机制。在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同时,对于劳动争议职工在调解不成,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依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指派维权律师为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烟台市私营企业工会主席王文仁表示,在“1+3”联动维权服务模式推动下,劳动争议调处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只调解劳动关系维权的“单一型”向家庭婚姻、遗产继承和经济纠纷等“全面型”转变,有效打通了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有力提升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责编:田少星、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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