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09日08:43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卢翔)近日,江西宜春市下发《关于推进工人文化宫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9年起,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造、扩建、新建一批适应职工群众需求、功能较齐全、设施较完备的工人文化宫,实现工人文化宫在全市的覆盖。
意见提出,新建或迁建的工人文化宫选址应当位于城市商务或政务中心等交通便利、市民和职工相对集中的地方;按照各地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坚持高起点,突出实用、简约特色,统一标识,悬挂工会会徽,增加工会元素;科学布局,工人文化宫大致分为职工服务中心、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职工活动中心和健康中心4大板块,力求做到美观大方、引人瞩目,争取成为城市新标志。
意见要求通过政府投入、资产划拨、异地置换、整体购买等方式建设工人文化宫,实现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同时要合理控制新建规模,县级工人文化宫占地15亩左右,建筑总面积一般在1.2万平方米左右,职工人数较多的县(市、区)可到2万平方米左右。
根据规定,严禁在工人文化宫建设中搭车新建或变相兴建楼堂馆所。尚未开工的要加快建设规模及建筑方案的评审批复,争取早日开工;已开工的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完工;已建设完成的要探索发挥工人文化宫的服务效能,创新优化管理运营体制机制,为其他地方工人文化宫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意见还提出,市总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对工人文化宫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工人文化宫服务职能,努力为职工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