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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行时】

黑龙江省总“穿针引线”助力产业工人成长

2019年09月12日08:06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世光)日前,黑龙江省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市(地)、产业工会组织在开展年度劳动竞赛过程中,紧紧抓住深入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有利契机,协调人社、发改委、交通、住建、水利、国资委等部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竞赛奖励机制,把竞赛成果与职工技术资格晋升、收入待遇、绩效奖金挂钩。

类似这样的通过联络多个部门,融合各项工作,全面助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在黑龙江已是一种常态。这其中,黑龙江省总通过扮演“穿针引线”的角色,实现各方联通、联动,资源集合、融合,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成果落到实处。

2017年9月,黑龙江省委深改组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是由黑龙江省总牵头,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9家单位联合起草出台的。正是由于黑龙江省总抢前抓早、多方联动,从而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地推动了地方《实施意见》的出台。

《实施意见》出台后,黑龙江省总多次召开工会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32家省直责任单位和市(地)工作情况,通过对照改革任务清单和进度的方式,积极组织协调各市(地)、省直有关厅(局)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不断彰显。截至目前,全省范围内围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

黑龙江省人社厅和省总联合起草《黑龙江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事实意见》,人社部门出台事关高技能人才表彰、首席技师选拔、职业技能竞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等一系列文件;省委组织部制订产业工人党员发展计划,2018年产业工人党员增幅11.4%,同时还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各级党委(党组)联系服务专家范围;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化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市地也根据自身情况先后出台“职业培训资源整合”“技能人才管理办法”“紧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一系列配套措施。

在协调各市(地)、厅(局)出台配套政策,落实产业工人待遇的同时,黑龙江省总融合各方支持力量,发挥群团组织自身优势不断搭建平台,通过设立职工创新创业扶持资金2000万元、劳模创新工作室扶持资金500万元,扶持职工创新、创业项目1253个,职工“双创”孵化基地27个,市(地)级以上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1272个,开展职工技能培训35.7万人次,实现增加就业1.9万人。通过让职工在各大平台上崭露头角,尽享各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增强自身本领的同时,获得感也大大增强。

接下来,黑龙江省总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等方式,拉动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再上一个新台阶。

(责编:程宏毅、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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