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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工资性收入成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第一动力

就业方式改变带来收入来源改变,行业就业结构得到改善

李玉波

2019年09月19日08:54  来源:《工人日报》

9月2日,在呼和浩特市一建筑工地当小工的农民工孔二栓拿到8月份工资5430元,比去年同期收入多了900元。

“去年在工地当小工每日工资150元,今年涨到了180元。”孔二栓说,妻子在饭店当服务员,每个月也有4000多元的工资,目前打工收入几乎占全家总收入的80%。

9月6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市场(工友之家)的招聘信息上看到,目前建筑工地招小工平均日工资为150~200元,主要工种则在300元左右,相比之前略有上涨。

据记者了解,改革开放以来,呼和浩特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方式发生巨大转变,有半数农民从本地务农转移就业,成为农民工中的一员;就业方式从单一从事农业生产,转变为本地务农、本地非农务工、本地非农自营、外出务工、外出自营等多种方式。

国家统计局呼和浩特调查队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2017年,呼和浩特市农民工总量达35.2万人,在乡村从业人口中的比重达到51.3%。2018年,从农民工就业方式看,本地非农务工、本地非农自营、外出从业(含举家外出农民工)的比重分别为39.9%、10.5%、49.6%。调查显示:就业方式的改变直接带来农民收入来源渠道的改变,2018年工资性收入在呼和浩特市农民人均收入中占比,已从2000年的20.9%提高到43.0%,经营净收入占比从71.2%下降到40.5%。工资性收入已取代经营收入成为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第一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呼和浩特市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为农民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调查显示:到2018年,农村劳动力在第一产、二产、三产就业比重分别是48.0%、13.3%、38.7%,其中第三产就业比重持续增大,呈现出成为农民就业主场的趋势。

2018年,农村劳动力就业行业相对集中的六类行业依次是农林牧渔业(占48.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占12.5%)、建筑业(占7.4%)、批发和零售业(占5.6%)、住宿和餐饮业(占4.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4.5%)。其中,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就业的比重分别提高3.6个百分点、0.4个百分点,商业、服务业就业比重提高;在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就业的比重分别下降2.6个百分点、0.6个百分点,体力劳动强度较大行业比重下降,行业就业结构获得改善。

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增加和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农民工从业地区呈现出离开本土,向城市集中的趋势。调查显示:2013年,呼和浩特市农村劳动力在乡内、乡外县内、县外自治区内、跨省就业的比重分别是91.0%、1.5%、7.1%、0.4%。到2018年,农村劳动力在乡内、乡外县内、县外自治区内、跨省就业的比重分别是84.1%、5.7%、10.0%、0.2%。在县外就业的比重提高2.7个百分点,地区就业向外拓展。

(责编:田少星、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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