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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严厉打击社保领域违法失信行为

2019年10月12日09:20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28部门联合下发《青海省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严厉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行为。

按照《备忘录》,联合惩戒的对象包括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严重失信、失范行为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

据悉,青海28个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招录(聘)失信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失信企业参与社会保险业务合作项目,依法限制失信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严重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相关消费行为等。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领导成员为失信单位或个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表彰,已经取得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等。

(责编:田少星、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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