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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职工投身“五小”活动增强创新勇气

全国总工会就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五小”活动制定指导意见

2019年11月06日10:11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锐)日前,全国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五小”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五小”活动,注重岗位创新、解决一线问题、增强创新能力,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使活动落实到基层、深入到一线,并长期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建功新时代。

“五小”活动即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是工会的一项传统工作。开展“五小”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培养大国工匠的重要抓手,是组织动员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把“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竞赛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为此,《指导意见》明确了开展“五小”活动的总体要求。特别强调,“五小”活动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尊重职工首创精神;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围绕生产经营的重点和难点,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开展活动;坚持在继承中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内容、方式、载体;坚持共建共享,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让职工受益。

《指导意见》从大力增强职工岗位创新能力、立足岗位开展“五小”活动、进一步扩大“五小”活动覆盖面、促进“五小”活动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加强“五小”活动的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安排。值得关注的是,这项活动将从国有企业向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扩展,从生产领域向管理、服务等领域延伸。

《指导意见》强调,要把合理化建议作为“五小”活动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既提高广泛性、参与率,又提高合理化建议的质量,促进合理化建议的采纳和实施。同时,完善“五小”活动体系,创新活动方式方法。特别是按照建设“智慧工会”的要求,运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手段组织开展活动,促进活动在策划动员、组织实施、考核评选等各个环节的智能化,增强活动的先进性、便利性和趣味性。

为更好地促成“五小”活动成果转化,《指导意见》提出,要搭建职工创新成果交流、转化平台,建立职工创新成果库,推动成果走出班组、走出企业、走向社会。同时,重视职工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职工知识产权意识,加大创新成果应用和孵化力度,并加大奖励激励措施,推动企业合理制定“五小”成果收益分配方案等,保护好职工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责编:程宏毅、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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