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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匠”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发布

2019年11月13日08:03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张琳艳)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印发关于实施“青岛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旨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级单位广泛开展工匠人才培育选树活动,充分发挥“青岛工匠”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据了解,“青岛工匠”建设工程由青岛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共同推进实施。“青岛工匠”主要是指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青岛市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技术工人代表。

《意见》提出,要打造“青岛工匠”引导培育平台,推动工匠精神进课堂等。探索建立职业院校和企业师傅互派顶岗交流锻炼机制,创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培养制度,建立健全工匠培养选拔机制。同时,要建立工匠人才后备库,对行业技能精英进行重点培养。

《意见》提出,要打造“青岛工匠”技能提升平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市级以上竞赛获一等奖或前3名选手直接具备“青岛工匠”命名资格的评定机制,探索工匠人才与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转换认定机制;深化技能培训活动,推动“师带徒”制度化,加快高层次后备工匠人才培养;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建立“青岛工匠”创新成果孵化机制,推进新技术、新工艺与现实生产有效转化。

《意见》提出,要打造“青岛工匠”成长激励平台。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结合青岛产业发展需求,对获得副省级城市及以上工匠称号的,在青岛可直接认定为“青岛工匠”;建立高技能人才库, 适时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高技能人才流动加以引导;树立正面激励导向,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等。

(责编:程宏毅、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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