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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企工会改革明确主要任务清单

2019年11月13日08:10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钱培坚)11月9日,上海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党委、市经信党委和市建交党委共同发出《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国有企业工会改革的通知》,明确了上海市国有企业工会改革主要任务清单,拉开上海全面推进国企工会改革大幕。

上海国企工会改革自2017年启动,在88家单位中进行试点,成效明显。此次《通知》提出加强8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包括必须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工作、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加强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加强工会关爱服务职工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加强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的评价机制建设。

《通知》提出,企业党组织要有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制度性规定;每年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及工会重要工作;把工会改革工作纳入企业党建和行政整体工作予以部署和考核,将工会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国企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的重要内容。依法独立设置工会组织,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要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建立健全工会干部专兼挂和工会干部培养交流机制。

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完善公司章程,将工会组织建设和职代会、集体协商、职工董事监事等协调劳动关系制度纳入公司章程;健全管理体系,将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融入管理体系和日常管理流程。

《通知》提出,必须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健全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集体协商机制。健全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董事会定期讨论公司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将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制度等运行情况纳入社会责任报告及公司年报并对外披露;依法配备职工董事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接受职代会民主评议。

加强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要提高职工技能素质、促进职工职业生涯发展,完善职工培训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健全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要经常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加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关心特殊用工群体,对劳务派遣工、项目外包工以及农民工、外派员工等关爱工作要到位。建立完善与地区工会合作工作机制,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劳务公司、外包公司及非公有制企业联动推进建立工会、发展会员以及建立健全集体协商、职代会等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和关爱服务职工等工作。

(责编:程宏毅、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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