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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工会界提案推动远洋船员减税政策出台

2019年11月25日08:46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郑莉)“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远洋船员减税!”日前,一则权威发布刷屏了远洋船员和海员系统工会干部的朋友圈。据报道,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促进海运业发展,适应国内对海产品较快增长的需求,借鉴国际做法,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年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目前,我国有10万多名远洋海员,承担着 90% 以上的外贸运输。此次减税将切实改善他们和家人的生活。而一份全国政协工会界委员的提案,成为推动这则利好政策出台的重要力量之一。

2019年3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原主席丁小岗提交了《关于建议出台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提案》,建议通过出台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稳定海员队伍,提升海员职业的吸引力,从而促进我国航运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海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职业具有国际性、艰苦性、风险性、流动性。他们常年漂泊海上,远离陆地,一年在船工作 8 个月以上。由于海员无法照顾家庭,部分海员家属全职在家照顾家庭,全家收入仅靠海员一人。考虑到其职业特点及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1999年我国为海员制定了特殊的个税征收标准。但这项政策20年没有调整,相对于海员,陆地职工个税起征点则已从 800 元提至 5000 元,普通船员工资甚至低于陆地职工。海员的职业吸引力越来越弱,许多船员放弃了海上工作,海事院校毕业的学生也只有少部分选择上船。

“国家提出了航海强国建设目标,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规划,这些都需要一批经验丰富的优秀海员。”对此,中国海员建设工会连续多年通过政协委员向全国两会提交提案,建议参照国际惯例出台减免海员个税政策。

丁小岗表示,海员个税政策与航运事业发展目标不适应,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一是影响海员队伍稳定,造成职业荣誉感下降,高素质人才流失;二是削弱中国航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扰乱我国海员劳务市场秩序,一些航运企业通过在境外多发现金、减少境内账面工资等方式避税,不仅造成海员的无序流动,还导致海员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无法足额提取,既侵害了海员个人的权益,也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对于此次国务院出台远洋船员减税政策,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将极大提升海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将为中国航运企业发展壮大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环境。

(责编:程宏毅、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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