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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近1个月,3个多小时的商谈,因意见不合中断协商

19名农民工讨薪调解记

陈昌云

2019年12月19日08:47  来源:《工人日报》

“我们不同意共同连带责任,我们只在自己的责任比例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11月22日,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内,面对陈建云和马海翠提出的调解提议,作为被告的某工程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代表坚持己见。

A公司作为4被告之一,被19名农民工起诉至五华法院索要劳动报酬。

同一工程多名农民工起诉讨薪

五华法院立案庭法官马海翠10月24日收到起诉材料后,与五华区民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建云努力了将近1个月,将原告和4被告方聚集在五华法院调解室内进行调解。

“马上年关了,从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等方面考虑,农民工想要讨回工钱,调解比诉讼更有利。”五华法院立案庭法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负责人马海翠说,在收到19名农民工的起诉材料之前,已有7名同一个工程的农民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在五华法院进行审理。

“这19件个案如果走诉讼程序,立案、送达、开庭,甚至上诉,时间周期比较长,并且会产生诉讼费用,对原被告双方都是不小的负担。之前的7起诉讼判决出来以后,就可以用判例作为指引进行调解。”考虑到这些因素,收到立案材料的当日,马海翠就将这19件案件的情况告诉了陈建云。

从那天起,陈建云1个月之内的工作就是不断地给涉诉各方打电话,了解情况,确认调解意向。

陈建云介绍,一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C公司)在红河州有一个建设工程,其中的一标段和四标段分包给A公司和另一家工程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代伯恒作为包工头又将这两个标段的工程包揽下来自己干,自己调配工人同时做两个标段的活。这项建设工程已于2016年完工,但是代伯恒工程队的30多名农民工工钱都没有结清,其中7人在较早之前已就此争议事项将代伯恒和A公司、B公司诉至五华法院,法院判决由代伯恒支付7人欠薪,A公司、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此次,另有19人将A公司、B公司和代伯恒起诉至五华法院要求支付欠薪。

一份该工程一、四标段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项目部工作人员未付工资汇总表显示,19名工人的欠薪总计近130万元,其中金额最高的个人欠薪达23万元。

陈建云认为,这19人的欠薪情形与之前的7人情形类似,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判决结果也不会有太大的区别。“之前的7个案子被告都败诉了,这19件案件案情基本一样,只是每个人的金额有所不同,最后被告都要败诉。既然这样,我们以判例为指导进行调解,一样的结果,但是节省了各方的时间和成本,明显是调解更有利。”

偿付责任有分歧

思路确定下来,陈建云开始联系原、被告各方确认调解意愿。

经陈建云确认,C公司确实已将涉诉工程的款项支付给两家工程公司,从情理上来说,C公司与此次纠纷并无关系。但若是C公司缺席,调解就无法进行。几经努力,陈建云才说服C公司参与调解。

11月22日下午2点,C公司代表2人、A公司代表1人、B公司代表2人、代伯恒、原告工人代表1人、原告代理律师2人、马海翠、陈建云以及2名书记员参加了调解工作。

一下子涌进这么多人,调解室显得相当逼仄。

“问题始终是要解决的,工人们如果起诉肯定会胜诉,每个案子1000多元的诉讼费加起来也不少,都要你们出。而且19个案子分别开庭,你们都要应诉。人力、时间成本都要耗进去,这样的话不如调解。”确认了各方到场人员后,陈建云首先向两家工程公司的代表发出提议,“工人能尽快拿到工钱,你们也能省不少事。”

A公司的代表表态说:“我们不同意承担共同连带责任,只能承担按份连带责任。”

原告方代理律师云南硕欣律师事务所李俊杰说,在未付工资汇总表上,一、四标段的工人工资是累加在一起的,并没有分开计算,且汇总表上两家公司都盖了章。“这两家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利益分配与工人们的工资结算没有关系,两家公司共同盖章,对工人们而言就表示两家公司共同支付工钱。”

李俊杰说:“在代伯恒不能支付欠薪的情况下,共同连带责任和按份连带责任的法律效力在追偿时就会显出区别。如果是共同连带,我们可以任意向两家公司追偿全部欠款。如果是按份连带,我们只能按比例分别向两家公司追偿。”

在多番商谈之下,最终,原告方做出了让步,同意按份连带责任划分,两家工程公司也按照总工程款划分了比例。针对代伯恒欠工人们的近130万元工钱,A公司承担51.38%连带责任,B公司承担48.62%连带责任。

调解未遂只能交付诉讼

对陈建云而言,这无疑是商谈了2个多小时后一个巨大进步。但她没想到,一个“意外”导致这次调解最终没能成功。

A、B两家公司均提出,可以通过调解快速支付农民工工钱,但名单中有6个人被认为是代伯恒的“嫡系”,不同意支付他们的工钱。

6人中,除5人为近亲属外,还有1人是代伯恒的司机。

李俊杰则当场提出:“不管姓什么,不管是什么关系,只要在项目上干了活,就应该支付工资。”

3个多小时后,调解工作最终因意见不合而中断。

“忙活1个月,最终还是不能达成调解。”求仁而未得仁,陈建云颇感无奈,“调解工作之所以难,就难在需要找到一个各方愿意接受的交集点。这批案子最后没能和解,非常遗憾。”

后来,陈建云和马海翠表示,由于各方无法达成调解,加上19件案件的当事人表示,要追加逾期利息的赔付,“这批案件已经确定,要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截至记者发稿时,农民工一方因为调解未遂,只好向五华区人民法院依法起诉。李俊杰律师说,目前案子已呈交立案庭。

(责编:田少星、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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