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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网约车 享受国民待遇

杜鑫

2020年01月16日10:26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近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该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删去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对此,交通运输部解读称,按照商务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以及《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鉴于国务院已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且《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已不包含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准入限制,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已享受国民待遇,该部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废除了规章中有碍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规定和做法。

根据2018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部要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责编:实习生6、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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