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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规范职工书屋建设

邢生祥

2020年01月21日10:24  来源:《工人日报》

近日,青海省总工会制定实施《青海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管理,让职工书屋成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阵地和职工文化技能素质提升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办法》明确,职工书屋建设以一线产业工人、农民工聚集的基层企业、工业园区、项目工地,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集中的地方、行业,重大项目施工一线单位,缺少阅读学习条件的地区和基层单位为重点,以一线职工为主要服务对象。

根据《办法》,职工书屋应做到“六有”,即:建设有场地、书屋有人管、工作有制度、组织有计划、阅读有活动、开展有特色。落实“三个同步”,即:与工会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指导、同步考核。实现“三个结合”,即:与新时代工会面临的形势任务相结合、与职工愿望相结合、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结合。

为加大对职工书屋的投入力度,青海省总对省级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按照书屋规模和服务职工人数分3类给予补助。对职工人数较少、职工书屋建设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对职工人数适中、职工书屋建设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给予4万元经费补助;对职工人数较多、职工书屋建设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的给予6万元经费补助。

此外,为大力建设精品书屋、品牌书屋、特色书屋,青海省总对作用发挥突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给予8万元经费补助,并持续支持已建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

(责编:艾雯、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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