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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邢生祥

2020年04月20日09:49  来源:《工人日报》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青海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据悉,政务服务“好差评”是指评价人通过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对评价对象的政务服务质量作出的综合评价。评价对象包括提供线上线下各类政务服务的机构(平台)及其工作人员。评价范围包括政务服务事项覆盖度、申报材料精简度、办事指南准确度、业务办理熟练度、服务应用便民度、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态度热情度以及平台操作便捷度等。

评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对政务服务机构提供的政务服务质量作出“好差评”。评价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五级。评价为“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视为差评。

根据《管理办法》,青海对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评价人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同时,青海还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窗口工作人员的个人绩效考核体系。另外,青海还建立差评问责机制,将差评比较集中的部门和人员作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责编:艾雯、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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