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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

鼓励企业就技术工人工资开展协商

邢生祥

2020年04月27日09:26  来源:《工人日报》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青海省总工会近日明确,从4月20日~5月19日,青海工会开展以“战疫情、促发展、保权益、构和谐”为主题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

青海省总提出,要通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和规范集体协商制度,有效解决特殊时期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方面问题,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要约对象包括: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协商主体健全但未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业或区域(园区)以及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或区域(园区)。

青海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体协商要约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将稳岗就业、薪酬福利、工时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轮岗轮休、职工培训、用工方式等涉及职工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作为要约主要内容,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调整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青海省总强调,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将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津贴补贴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尤其是上一年度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以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

此外,青海还鼓励各类企业开展技术工人工资集体协商,把技术工人平均工资水平、工资增幅、技能工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职称评审、技能培训、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

(责编:艾雯、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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