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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和职工的方案被董事会否决,董事会的决定又让职工无法接受

上海宝山工会及时介入通过协商消弭纠纷

2020年05月13日09:30  

上海一外资企业与职工无法就裁员安置方案达成共识,一场群体性劳动纠纷一触即发。面对这一状况,宝山区总工会和园区工会及时介入并启动应急机制,发挥预防联动、上代下等机制作用,指导企业工会运用集体协商破局,及时消弭了一场劳动纠纷。

2019年12月,某外资电子管企业决定关闭地处宝山区城市工业园区的一条生产线,计划减员近50%,涉及22名职工。前期,该企业上海公司与公司工会参考同行业裁员标准,共同拟定N+6方案报母公司董事会,但遭到拒绝。2020年1月,母公司董事会跨过上海公司管理层,直接委托律师团队进驻企业开展裁员事宜。3月初,律师团队根据外企个别协商解除的惯例制定以N+3为基数,按签约时间递减至N的补偿方案,通过与职工单独面签的方式进行,因未公示方案且未经集体协商,遭到公司工会和职工的反对。

受职工委托,公司工会主席多次与律师团队进行协商,要求公示安置方案均被拒绝,职工情绪被激化。于是,公司工会主席向园区工会反映情况,园区工会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并向宝山区总工会通报,区总组成区内三级工会专项处置领导和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现场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向企业方发出集体协商要约,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制定裁员方案。同时,区总指派区总和园区工会劳动关系专业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到企业参与调处。

据了解,宝山区总、园区工会多次到该公司,与上海公司负责人、律师团队、公司工会和职工进行沟通,听取收集各方诉求和意见,指导公司工会按照“法定利益必须要,合理利益争取要”原则,加强沟通协商,有针对性地制定安置方案。例如,针对在公司工作时间长、年龄大且快退休的人员,工会与律师团队进行多次磋商,最终在保留N+3基础上额外增加相应补偿。针对职工提出的超出法定标准的N+6补偿方案,工会引导职工正确理解法律和政策,配合律师开展后续工作。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企业和职工双方就安置方案达成共识:对职工提出的法定诉求,公司承诺依法履行;对职工提出的利益性诉求,公司以N+3为基础,根据每人的工龄长短补发房贴、假期工资,尽力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目前,已有20余名职工与企业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据悉,在妥善解决职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后,区总工会和园区工会还将继续解决职工再就业问题,对接多方渠道和资源,为职工服务到底。(记者 钱培坚)

来源:《工人日报》

(责编:宋美琪、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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