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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意见保障新业态灵活用工劳动者权益

记者 刘旭

2020年05月19日08:12  来源:《工人日报》

“个个能签劳动合同,打几份工都安心。”5月11日,沈阳网约车司机李建中拿到了一份与外卖平台签订的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算上之前与网约车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他有了网约车司机和外卖小哥的两份非全日制工作。这多亏了沈阳市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新业态从业人员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保障了新业态灵活用工劳动者权益。

电商、网约车、快递等一系列新业态灵活用工劳动保障,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近日,沈阳市印发《关于优化新业态灵活用工劳动关系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新业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从业人员在不影响本企业工作任务完成且原单位未限制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记者查阅法律文件发现,多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期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的均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用工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2019年8月,李建中与一家网约车平台企业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疫情暴发后,当地网约车订单大幅下降,他的收入受到较大影响。李建中想再找份送外卖或者快递的工作,又担心网约车平台认为自己“不务正业”进而解除劳动合同,便迟迟没敢再找。“五一”过后,他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并征得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同意后,找到一家外卖平台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经协商,社保由网约车平台缴纳,白天开网约车,每天18时至22时则可以在外卖平台送餐,月收入加起来能比打一份工时多三成。”李建中说。

35岁的李财升是一名快递员、代驾员和产品推销员,他与圆通快递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而与代驾公司、商贸公司仅是口头约定了劳动报酬。如今,经协商后,他可以与后两家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了。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还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宇平提醒劳动者,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的同时,一定要约定好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以免发生纠纷。

(责编:宋美琪、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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