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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代表委员呼吁研发推广两端发力——

别让职工创新成果“躺”在展台里

记者 邓崎凡 杨召奎 赵剑影

2020年05月29日08:15  来源:《工人日报》

在参加全国两会前,国网冀北电力公司唐山供电公司二次检修中心副主任李征代表调研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在一些企业,由于对持续研发及成果推广的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很多职工创新成果从诞生之后一直“躺”在展台里。

“90%以上的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些成果没有达到可以向生产转化的成熟度。”李征代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职工创新方面,就亟须补上研发和推广两端的短板。”

2002年,一汽红旗工厂技术处维修工人齐嵩宇代表在生产中研发出电子漏焊监控器,这项成果用以监测困扰汽车行业的一项世界性难题——汽车点焊漏洞。经过不断试验改进,形成了“电阻点焊工艺质量自动监控技术”,获得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这样的例子在我身上有很多。职工创新的一个特点是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齐嵩宇代表举例说,“生产线上产生的职工创新成果,往往需要二次研发。那些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得好的职工创新成果,都离不开持续投入。”

但现实情况却是,职工创新在研发和推广两端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扰。

“创新需要投入,职工申报创新项目时,企业会考虑成本因素,投入会不会产出相应的回报?”多位一线代表委员说,当创新项目需要有一定投入时,企业态度谨慎,动力不足。为将创新成果继续下去,有时职工不得不“自掏腰包”。

创新工作室是职工创新的主要依托平台。目前,全国创新工作室总数近10万家,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或开始创建创新工作室。但有调查显示,这些创新工作室的投入与其担负的使命任务所需资金相比,还有较大缺口。

在推广应用端,职工创新成果也面临一些尴尬:创新成果被企业内部采用并产生效益,带给职工本人的回报却不高;行业内推广,因为企业间存在的竞争关系,又面临本企业的阻碍;卖给第三方,因为属于职务发明,定价由企业说了算,主动权不在职工本人手里。

“企业里的职工创新,往往不能由一个人、一个班组、一个工作室独立完成,需要企业层面有制度和体系协调资源、推广应用。”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公司电火花科研小组组长王钦峰代表介绍,去年,这家以全员创新知名的企业收到创新提案29.3万条,为企业创效1.2亿元,企业对职工创新的奖励达到500万元。

“以实用和结果为导向,建立起对职工的奖励机制,并以真金白银支持职工创新。”王钦峰代表以自己的劳模创新工作室举例,“三五十万元的设备采购款项,工作室可以直接报给采购部门,不用评估、审批等繁复的各种手续。”他说,企业应信任职工创新,并建立起对创新失败的宽容机制。

“企业应为职工创新平台劳模创新工作室等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中国航天科工二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马杰代表认为,企业应该持续投入,将创新工作室作为可整合企业创新资源,聚合管理、科研、技能等优秀人才的有效载体。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公司钳工首席技师郭锐代表建议,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工作室独特优势,在组织开展各类技术创新,难题攻关,带徒传技,成果转化的同时,把优秀的技能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行业的先进操作法、技术专利等,通过市场化运作,为企业获得更多经济效益。

李征代表则建议,建立起灵活的职工创新激励机制。针对职工创新,坚持精神与物质激励并重,不断探索岗位分红、项目分红、虚拟股权、限制性股权等多种激励方式,“里子”“面子”一起做,让职工名利双收,达到良性循环。

同时,他还建议,在政策上具备推广转化条件的国企职工创新成果可引入社会资本,成立混合制所有制公司。职工创新成果所有人以技术入股形式参股,职工创新成果所在公有制企业和社会资本按约定出资比例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公司收益按照参股比例进行分配,促进公有制企业职工创新的积极性。

(责编:宋美琪、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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