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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居民就业 保基本民生 保市场主体

上海出台26条“硬核”政策稳就业

记者 钱培坚

2020年06月12日08:30  来源:《工人日报》

“各项不利因素仍将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影响本市就业形势,整体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亟须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稳就业政策举措为企业减轻负担、为市场注入活力、为劳动者提振信心。”在今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岚介绍了该市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意见》紧扣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目标,以“稳就业”为总体目标,以“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为主要脉络。《意见》提出,着力加大力度保市场主体。通过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和金融支持,解决企业经营和用工成本高的问题;通过一系列措施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加大投资、稳定外贸,解决企业因业务收缩导致岗位流失的问题;通过挖掘内需、培育壮大新动能等措施,解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造和拓展就业空间的问题;通过加大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解决相关群体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

着力拓宽渠道保居民就业。通过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各项补贴政策,解决部分劳动者就业竞争力偏弱的问题;通过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场地、能力等问题;通过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加强托底安置就业、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措施,解决阻碍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的突出问题;通过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解决劳动者就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着力强化托底保基本民生。通过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加大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力度;通过优化困难人员生活保障措施,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着力完善机制加强保障。通过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就业形势监测机制等,努力打造工作有合力、绩效有考核、资金有保障、形势有监测的稳就业工作体系。

据介绍,《意见》还融入了更多“上海特点”。比如,发挥上海金融优势,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推进“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新终端”建设,拓展就业新空间;紧密结合促进就业和延揽人才,加大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等。

(责编:宋美琪、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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