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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工会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服务职工手臂

上海法院和工会联合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

提出试点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建立困难职工联合救助制度等7项合作机制

2020年10月12日09:03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钱培坚 通讯员徐晗)国庆前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总工会召开的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会议上,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试点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今后上海的法院和工会将普遍设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

据了解,这并非法院和工会的第一次联手。2017年,在上海各地区法院、人社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下,上海市总与法院建立本市劳动关系领域的“四方合作”工作机制,形成市区两级上下协同、资源整合、常态化联动调处的工作格局。此次下发的通知就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出建立7项合作机制:

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研商制度,双方通过工作例会、专题研讨会等及时总结经验心得,共同克服难点阻点,针对劳动关系趋势变化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相应的研究成果;强化群体性纠纷案件的预警对接和联合调处制度,实现预警对接常态化、调处化解多元化;普遍在法院设立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会要安排劳动关系指导员、社会化工作者和工会律师等担任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托,共同开展劳动争议诉前、诉中调解和释法答疑工作;探索实行劳动争议案件委派、委托调解制度,各地区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前将适合工会参与调解的案件委派工会依法调解,探索对诉前委派调解成功的案件依相关程序置换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司法确认工作,法院在立案后的审理阶段,可以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工会依法调解,或邀请工会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对诉中调解,由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

此外,试点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在闵行、青浦和奉贤3个区试点设立工会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对小额、简易诉讼案件巡回调解、就地审理;联手开辟法律援助案件快速履行绿色通道,对于工会调解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未依约履行的案件,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或支付令的,法院应当依法办理。对于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拖欠报酬等案件且企业可能关停并转或恶意转移藏匿财产等群体性案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降低担保要求,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共同建立困难职工联合救助制度,对困难职工,法院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工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上海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黄红表示,各区总工会要发挥信息化平台对劳动关系矛盾化解的服务作用,真正实现程序无缝对接、资源有效整合、信息全面共享。要有效发挥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作用,以巡回法庭为基础,延伸工会服务职工手臂。

(责编:孙爽、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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