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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要为劳模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何广亮

2020年11月30日13:31  来源:《工人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辟阐释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深刻内涵和在新时代弘扬三种精神的重要意义。

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他指出,工会要坚持和完善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制度、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制度、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制度、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努力提高工会工作能力和水平。

弘扬劳模精神,做好劳模的培养选树、表彰宣传、服务管理等工作,是新时代党赋予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长期以来,工会组织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形成了比较健全的运作体制。

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劳模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弘扬劳模精神作为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统一职工思想、凝聚职工力量的重要手段。切实抓实、抓细、抓长劳模培养选树、表彰宣传、服务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使工会劳模工作常做常新、再上新台阶。从各级工会弘扬劳模精神、开展劳模工作的实践来看,笔者认为,工会组织做好劳模工作应持续唱好“三台戏”。

一是为劳模培养、选树摆好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擂台”。劳动和技能竞赛是激励劳动创造、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是践行工运时代主题的主要载体,也是为实践所证明的劳模产生和成长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级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中产生的先进标兵、技术能手和企业行业工匠等优秀职工,纷纷成为所在单位和工会组织重点培养选树和表彰宣传的先进个人,为劳模选评奠定了坚实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摆好劳动和技能竞赛这一“擂台”,要围绕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精心设置和开展竞赛,使广大劳动者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建功立业奋斗的同时,也能够拓展自身的职业通道。

二是促进劳模作用发挥必须精心搭好多种形式、多种载体的“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劳模精神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各级工会做好劳模工作,发挥劳模作用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各级工会组织要围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创造搭建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多种渠道的“舞台”,助力劳模作用发挥。例如,北京市总工会在开展劳模工作过程中,积极发挥市级劳模宣讲团作用,推进劳模精神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加强劳模墙、劳模展厅等劳模精神宣传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使之成为常态化开展职工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建好用好“北京劳模”微信公众号,提升公众号的内容品质,扩大知名度和关注度,充分发挥其在职工思想引领、劳模精神传承和劳模政策宣传普及等方面的作用;开拓多种形式的劳模精神传承载体,编撰出版《北京市全国劳模大辞典(1950-2015)》等重要史料;抓细抓实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以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攻克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为工作室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劳模作为“市政府特邀建议人”的制度,通过劳模建言献策反映职工群众呼声,实现劳模源头参政议政,增强劳模的影响力。

三是在劳模管理服务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平台。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对于更好地发挥劳模作用,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工会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已经形成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做到切实关心关爱劳模,充分体现了对劳模的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例如,北京市总工会在劳模管理服务制度平台建设中突出抓好两项具有首都特色的重点工作。一是在劳模教育管理上,建立“组织推荐劳模常态化参加国家重大政治活动”的制度,加强对劳模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模范意识教育,充分体现劳模队伍的精神面貌,发挥了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和落实劳模积分落户加分政策,明确省部级以上劳模加20分,达到加分项最高分值。在2019年首批落户人员中,21名劳模均获得加分,极大地激发了劳模的劳动和创造热情。

(作者为北京市工运理论研究会会长)

(责编:孙爽、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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